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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31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1]22号

关于转发《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

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12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要求

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12号,见附件一),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向系部提交个人有关材料,由系部统一交回教务处。

二、测试范围

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

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含免考人员),不论在学期间是否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人员。

三、免修范围

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于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四、测试时间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1年4月17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费用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

六、上报时间

各教学系(部)于2011年4月6日下午18点前将申请认定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以附件2的纸质版A4打印(加盖系部公章)一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及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系部公章)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上报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覃治华 电话:8992341。

七、注意事项

1、各教学系部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我校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各项工作,以保证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表格与附件下载请登陆吕梁学院教务处网页,也可到山西省教育厅http://www.sxedu.gov.cn/(公告通知栏目中查看)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12号)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

教务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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