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1】15号
吕梁学院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选拔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晋科协发咨字[2011]9号)文件精神,2011年“科技奉献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院关于2011年度山西省“科技奉献奖”选拔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在研究和开发高新技术,完成重大科技创新,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2、在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循环化发展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3、在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中,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科技成果,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4、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或取得专利,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5、在开展决策咨询和管理现代化的软科学项目中,被有关部门采用,对提高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推进工业新型化进程,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之做出贡献的;
6、在组织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实施“金桥工程”和“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开展“三农”服务中,着力培养提高有文化科技知识的新型农民,使广大农民依靠科学技术脱贫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资金或管理经验,对推动省或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9、各级政府、各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竞赛中作出贡献,并被授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10、为科协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普及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表彰办法及相关要求
1、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设集体和个人奖,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特等奖集体或个人评选名额,不超过10个)。请各教学系部加大宣传力度,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积极组织教师按时申报。
2、各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推荐书》及《评审简表》,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和评审材料,曾荣获的各类奖励需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对实施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需附应用或实施单位的财务证明。
3、《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办法》等相关文件和《山西省“科技奉献奖”个人申报推荐书》等相关表格可在吕梁学院教务处网站或山西省科协网(http://www.sxast.cn/announce/index.php?keyid=0&announceid=159)下载。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推荐书》要求一式三份,并另附《评审简表》一式五份(不要和《申报推荐书》装订在一起),并于2011年6月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交回教务处。
2、参加评奖的集体需缴纳评审费1500元,参加评奖的个人需缴纳评审费800元。
3、各教学系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将所需材料报送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雒志江,联系电话:13935870287,电子邮箱:lzjgqq@163.com
教务处
2011年3月22日
附件:
1、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办法
2、山西省“科技奉献奖”评选表彰办法实施细则
3、山西省“科技奉献奖”集体申报推荐书
4、山西省“科技奉献奖”个人申报推荐书
5、山西省“科技奉献奖”集体评审简表
6、山西省“科技奉献奖”个人评审简表
7、山西省“科技奉献奖”申报推荐书、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url=http://192.168.110.3/jw/jwcweb/山西省“科技奉献奖”.rar]附件下载[/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