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1】14号
吕梁学院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加强教师培养工作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充分利用高水平大学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教学系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访问学者的选拔与推荐工作,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我院教师的培养计划,作为我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教学系部要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真正把符合条件又有强烈进修愿望的教师选派到重点大学深造,以此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二、认真把握选派条件,切实保证选派质量
各教学系部要把选派工作与专业建设的长远规划和教学团队建设结合起来考虑,要坚决杜绝谁想去就派谁去现象。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各教学系部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选派程序和要求
1、各教学系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教师培养计划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鼓励教师参加这一培养计划。
2、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系部审核,将拟选派教师的名单(加盖系部公章)于3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学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师本人主动与接受学校及其导师联系(参照《关于发布2011-2012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的通知》和《2011—2012年度全国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选择学校和导师),征得同意后,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四份和《2011-2012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三份,并于3月1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交回教务处,经山西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报送接受学校。
以上文件教师可登录武汉中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http://www.ccf.edu.cn)查询。
四、各教学系部务于按规定时间将所需材料报送教务处,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雒志江,联系电话:13935870287,电子邮箱:lzjgqq@163.com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1、山西教育厅关于选派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url=http://192.168.110.3/jw/jwcweb/访问学者.rar]附件下载[/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