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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19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1]1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我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2011年2月18日报到,学生2月19日、20日报到,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保证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教学系(部)、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各教学系(部)和教辅部门要做好开学报到及第一周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务必于开课前将课程表、教材发至各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保证开学教学秩序的良性运行。

二、各教学系(部)应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安排好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保证任课教师按时到位,并于2月21日上午12时前将加盖系(部)公章的课程表、全体教师名单(见附表)及本学期《外聘教师审批表》一起,报教务处朱俊香、张雷老师。

三、各教学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并于开学3周内(3月11日前)将装订成册的《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交教务处朱俊香老师。(注:所有表头原“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字样全部改写为“吕梁学院”)

四、《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在开学两周内(2月21日~3月4日)为选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开通,其中旧校区学生第一周试听选课,第二周正式上课,新校区学生第二周试听选课,第三周正式上课。请各系责成专人负责指导学生选课工作。

五、201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于本学期第二周(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3月6日(星期日))进行,各教学系(部)应按照《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院教函[2010] 97号)的要求,务必在考前做好毕业生重修课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辅导以及考场安排等各项工作,各教学系(部)要选派专任负责提醒每一位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在开学第一周(2011年2月21日~2011年2月25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前选课方能参加考试。重修考试成绩必须在2011年3月11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成绩单送交各相关部门。

六、根据培养方案和学校安排,本学期将有部分专业进行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请各系高度重视,落实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保证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全体教师开学3周内原则上不予调课,确需调课者须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不得无故旷课,不得迟到早退。学校教学督导室和有关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到教学一线进行开学教学检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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