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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安排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09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1]44号

关于转发《关于安排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人[2011]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今年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取得《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本科及其以上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但在学期间未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或所学专业与申报拟任教学科不一致的,或近五年内未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式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人员。

4、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以上人员必须是高等学校在编在册在岗的拟聘专任教师。二、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

三、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1年5月20日—28日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逸夫楼5层

四、上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5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花名表,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版注明系部名称以EXCEL格式发送到llgzjwc@163.com)及被测人员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2张(相片背后统一写吕梁学院××系×××人)上报教务处,联系人:覃治华。 电话:8248722

五、注意事项

1、各教学系部测试教师应认真仔细阅读晋教人[2011]21号文件

2、未尽事宜请登陆吕梁学院教务处网页或登陆 http://www.sxedu.gov.cn/《公告通知》栏目查询相关通知。

附件一:晋教人[2011]21号文件

附件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三: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任教学科(课程表)

所有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此页无正文。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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