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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6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3]36号

关于做好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和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师资的需要,以及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修)订我校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重要内容,也是我校实施“四三二一”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牵头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制(修)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制(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系部在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系主任牵头负责,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广泛调查、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本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明确思路,提高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

2、更新观念,准确定位

必须坚持高起点,努力吸取近年来高等教育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已经取得的一系列改革成果,并将其固化到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模式中去。牢固确立适应的观念、质量的观念和特色的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地规划人才培养过程。

3、深化改革,体现特色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各系部在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围绕人才培养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优化课程体系,对原有课程设置进行整合,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的状况,形成融会贯通、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原则上要保证国家规定的各专业主干课程开出率达到100%,防止出现因书设课、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体现学科的特点和本专业的特色,并在体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强调基础,关注前沿,重视创新,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4、集思广益,科学运作

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权威性,各系部要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讨论,注意发挥好教学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同时要大胆借鉴和吸纳国内外同类高校成功的改革经验和管理模式,充分听取毕业生和高年级学生的反馈意见,反复酝酿,认真讨论,切忌闭门造车、敷衍塞责。要充分听取校内外不同专家的意见,吸纳中小学教育专家和企业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审订,人才培养方案须有5-7位同行专家(外校专家不少于3名)的书面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内容包括对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评价及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计划等的分项评价。另外,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都应有执笔人和责任人。

5、为保证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能更好的指导我校本科教学,各教学系部应严格按照吕梁学院《关于制订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师范类、非师范类)》(附件2、附件3)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好本单位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要求和格式除个别专业外(如学前教育专业),应严格按照教务处给定的模板执行(附件4、附件5)。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培养方案模板。

6、所有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均需制定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同时,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应同时安排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

二、制定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几点说明和注意事项

1、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请查找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填写。

2、培养目标、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并结合专业特点进行描述,要现实、具体、可行。

3、毕业要求应描述不同模块课程的课时数、学分要求、主要实践环节的要求以及总课时数、总学分的要求;若要提出证书要求应以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通用类资格证书的名称描述。

4、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应概括描述对课程和学分的总体要求,特别要提出对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等)的要求等,符合《吕梁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可授予XX学士学位。

5、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填写。

6、主干学科可列出一至三个主要的一级学科,核心课程可列出5-10门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其中学时、学分指的是该门课程的总学分和总学时,并与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的相应课程的学分、学时一致。

7、课内总课时为文科2600学时以内,理科2500学时以内,工科2400学时以内。

8、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中“课堂教学”一栏应填写除去其他教学活动所占周数外实际用于课堂教学的周数。

9、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中不占教学周数的实践活动应保留原有的说明并简要说明不占教学周数进行的活动方式。

该表下方须保留说明如:

⑴本表中除学年、学期栏目外的其他栏目下的数字的单位均为“周”。

⑵加()为不占教学周的教学活动周数。

⑶社会实践2周,分别安排第二学期、第四学期暑假进行。

10、课程结构与学时学分要求中所列的课程模块的学时、学分要与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相应模块的学分、学时数一致。

11、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课程设置的总学时数应按照课程的总体要求确定,不一定非要按课堂教学周数和周学时的乘积确定总学时数;但安排周学时数时一定要除去教学活动所占周数后满足课程总学时数的要求,实验实训课程应尽量独立开设。

12、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的“考核形式”中,考试或考查选项应合理分布,科学设置。

13、在各专业开设的专业拓展课程模块中每类应设置六门以上的课程供学生选择,选修的最低学分要求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自行设置。

14、在编写方案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表格的大小和文字的设置,应删除相关注释、说明、表中的空格(但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表下的说明需部分保留)。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与发表的文章一样要整体排版,文字和表格形成整体,语言尽量要连续,表格不能出现断层,表格应放在适当的位置。

15、各学期的周学时数要相对均衡,一般不要超过30学时。若某学期周学时过多,一定要调整本专业开设的课程学期,确实调整有困难的,经与教务处联系可适当调整公共课开设的学期。

16、各系部要成立培养方案评议小组,其成员可由各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其成员不少于5人。同时外请专家对培养方案做进一步论证和把脉,每个专业外请专家不少于3名。

三、时间安排

1、2013年6月下旬,教务处提出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下达《关于做好201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2、2013年6月下旬~8月下旬,各系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调研,制(修)订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同时联系本领域相关专家5~7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就初稿做进一步的论证并填写《吕梁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议书》(附件6);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汇总各方意见后修改定稿,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附件7);

3、2013年9月底前,教务处对各系部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批,并由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汇编印刷,在2013级新生中执行。

4、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及时间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

2、吕梁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议书(5-7名专家,每人1份)

3、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说明(详见模板)

4、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XXXXX专业开出实验匹配表

6、全校性公共课程教学改革意见及实施方案(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大学体育、大学语文、普通话训练、教师教育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

7、各专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汇总表

以上材料1~6请按A4纸排版,双面打印1份(依上述材料排列顺序装档案袋,封面贴提交材料目录),并附电子版,于2013年8月23日交教务处。联系人:杨辉(13934018950)。电子邮箱:lizixqq@qq.com

材料7由各教学系部收齐,于9月6日提交电子版,邮箱同上。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略)

2、吕梁学院关于制定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3版)

3、吕梁学院关于制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3版)

4、吕梁学院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2013版)

5、吕梁学院非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2013版)

6、吕梁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议书

7、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

8、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说明(模板)

9、XXXXX专业开出实验匹配表

10、2012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编码方案

11、各专业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及汇总表(模板)

12、《通识教育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任务分配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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