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13]49号
关于在教务系统中录入2013-2014学年第1学期
补考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1.请在教务系统中录入2013-2014学年第1学期组织过补考考试的补考成绩。
2.录入时间段:2013年11月4日(第10周周一)——2013年11月24日(第12周周日)。
3.录入人:各系(部)教务秘书。
4.录入方法:登录教务网站,用各系(部)教务秘书管理人员身份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角色任选),打开“学生成绩”—>“成绩录入”—>“分课程按年级/专业录入补考成绩⑦”菜单,注意提前阅读“操作说明”,然后在右边窗格中选择“承担单位”、“课程”、“年级”、“院(系)/部”、“专业”、“行政班级”后点击“检索”按钮,此时可查询出待录学生名单,按考试卷面分数录入补考成绩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完成录入,保存后用打印功能打印补考成绩单以作备案。
5.若承担单位为非本系(部)的其他部门(如教务处3000、学生处3100、招就处3500、武装部3800等),则可选择用相应部门的教务秘书管理人员身份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成绩录入。
6.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录入成绩的,教务处将予通报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系(部)负责。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