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落实《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了解教学工作动态,强化服务教学意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听课时数要求
学校主要领导听课不少于1学时;
副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中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
职能部门领导(正、副职)听课不少于2学时,其中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领导听课不少于6学时;
系(部)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系(部)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
二、时间要求
本学期共15个教学周。请大家自行安排时间务必在剩余的教学周内(4月1日—6月8日)完成听课任务。
三、听课要求
1、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节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2、通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和所在系部。
3、要了解师生服务需求,特别是要对本部门的服务要求进行全面了解,并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4、填写《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样表见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课后交送教务处王林林老师。
附件:《吕梁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正反打印)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