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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0 编辑: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晋教高【2014】14号)文件精神,现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性质,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及时掌握国内外有关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

(二)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关于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学改革及其它有关事宜的咨询任务。

(三)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有关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三、委员会组成方式

(一)委员会组成

全省设置44个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设置方案见附件1。

(二)委员组成

1、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其中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少于50%。

2、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三)组织机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4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单位,由主任委员指定秘书长1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四)委员任期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

(五)工作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工作。主任委员单位应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其余委员单位应为委员提供参加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必要经费支持。

四、委员推荐办法

(一)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委员推荐程序

1、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高校推荐,省教育厅根据工作需要聘请。

2、各高校在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时,并可推荐学校熟悉的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之外的行业专家(任职条件参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优先推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五、报送材料说明

1、每系(部)推荐不多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教学指导委员会名称应按照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方案”中的要求填写。

3、各系(部)填好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后加盖公章。

4、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最后一栏“单位推荐意见”不填,交回教务处后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

5、请各系(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推荐,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交回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627752817@qq.com,联系人:冯彩平(13753839463)。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方案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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