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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8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15] 11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2学期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教务处定于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31日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本校全体授课教师。

二、参评对象

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式

本次学生评教工作采用“网上评教”的方式,请各部门及全体学生积极支持配合。

四、时间安排

各系通知本系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自行登录我校网站首页上的“综合教务”图标进行网上评教。(http://www.llhc.sx.cn)

五、网上评教流程

学生打开“吕梁学院”首页→点击“综合教务”链接图标打开新窗口→选择学生身份,输入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点击“网上评教→教学评价表”菜单→在右边窗格中点击某一门课程最后一列的“未评”链接弹出教学评价表,评完一门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到本学期评教课程界面;重复上述过程直至评完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注:必须评完每一门课程)

六、评教要求

1、各系(部)要对学生网上评教活动进行指导,强调学生评教时所用的个人信息不会被系统记录,即系统进行评教时使用匿名记录方式,使学生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2、各系(部)在组织动员时,要引导学生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客观公正评教,要使学生明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学生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要让学生认识到评教是维护自身的权益。

3、各系(部)由分管教学副主任与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教务处将把网上评教情况作为系(部)教学管理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4、学生按自己的意愿并秉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教。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导向或暗示。不允许代评,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5、“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截至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过期将关闭网上评教系统,未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则不能查看本学期课程成绩且不能参加下学期的公共通识选修课网上选课。

希望各系(部)督促学生按期评教,评教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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