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6〕54号
根据《吕梁学院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吕院党字〔2026〕67号),为激励广大教师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标准,厚植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育人情怀,全面助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拟对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社会服务等领域履职尽责、实绩显著,能够发挥示范引领、标杆带动作用的教职工予以通报表彰。
表彰人选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恪守师德师风规范,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耕一线教学岗位,主动承担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实绩优良,获得校内同行广泛认可与学生一致好评;在课程思政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精品课程打造、特色教材编撰、学生全过程培养等工作中成果丰硕、成效突出。
请各院系依据《吕梁学院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评选办法》(附件1)开展2026年度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的评选与推荐工作,并于7月2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的《吕梁学院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吕梁学院教学名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3)及相应事迹说明和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部(弘瞻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jwc@llu.edu.cn。
联系人:高鹏伟 电话:15702901755
附件1:《吕梁学院优秀教师及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附件2:《吕梁学院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附件3:《吕梁学院教学名师推荐审批表》
教务部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