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6〕50号
为进一步促进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内涵建设,对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考核与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建立健全学校现代产业学院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吕梁学院获批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现代产业学院。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实施分类考核,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基础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 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第三条 考核指标
吕梁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共性考核指标和成果特色考核指标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共性考核指标包括体制机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平台、科学研究等5个一级指标,下设12个二级指标和19个考核点,满分70分;成果特色考核指标包括成果认可度和社会贡献度两个一级指标,对应三个二级指标,满分30分。
第四条 考核组织
本考核为总体评价,分年度进行。各产业学院年初提交年度建设计划,年底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待条件成熟之后,逐步过渡实施第三方考核。
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提交自评材料。各产业学院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提供佐证材料报教务部。
(二)综合评价。学校根据各产业学院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每年度上报的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组织专家组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进行评分。根据专家组评分,产业学院考核结果分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60分)-79分为“合格”,80(含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四个等级。
(三)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作为院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优秀等级的产业学院,在经费安排、各类教研科研项目立项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并在全校推广经验、示范引领;对60分以下的产业学院将进行通报,并责成其限期整改。
第六条 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吕梁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吕梁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第一部分:共性考核指标(7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考核点 | 评分标准 |
1.体制机制(5分) | 1.1治理结构(2分) | 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 (1分) | 1.成立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依据《建设方案》制定理事会章程,并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0.5分) 2.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理事会议,研究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及重要建设工作。(0.5分) |
现代产业学院组织机构(1分) | 1.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配备院长、执行院长、办公室主任各1名,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0.5分) 2.组建产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0.5分) |
1.2治理能力(3分) | 规章制度 (1分) | 现代产业学院管理制度完备,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并获得理事会审核通过。(1分) |
年度计划与总结(1分) | 年度工作计划符合产业学院实际,年度工作总结成效明显,总结到位。(1分) |
实施团队管理(1分) | 按照产业发展成立教育教学团队、科研创新团队、社会服务团队等基层管理组织。(1分) |
2.师资队伍(6分) | 2.1双导师队伍建设 (6分) | 双师双能型教师能力提升(2分) | 建立并有效实施产业学院教师工作室或者高素质“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规划、计划,且“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0%以上。(2分) |
双导师建设机制(4分) | 1.设置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学院每个专业应长聘有行业经验丰富的企业教师5名及以上。(2分) 2.产业学院每个专业兼职教师合作2年以上比例应达50%以上。(2分) |
3.人才培养(43分) | 3.1学科专业(4分) | 专业集群内涵建设 (4分) | 1.校企双方依托相关优势专业,实现核心专业建设与其他领域专业建设的共融共生、相互助力、协同发展,围绕产业对人才需求,跨学科、跨专业整合资源,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实现产业链与专业链的深度融合,建设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群。(1分) 2.每年开设“订单班”“产业班”“卓越班”等,学生来源不受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和班级限制。(2分) 3.校企共同制定体现产教融合特色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集群人才培养方案。(1分) |
3.2人才培养模式 (2分) |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分) | 推进“引企入教”,实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开发高质量理实一体教学资源,引入产业前沿项目案例资源,开展产业实践项目资源的教学化改造。(2分) |
3.3课程建设(6分) | 校企共建课程(6分) | 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和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工程案例集等;每个专业校企合作课程不少于核心课程门数的50%,每个专业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工程案例集等不少于10项。(6分) |
3.4教材建设(6分) | 校企共建教材(讲义)情况(6分) | 1.产业学院有自编特色教材或讲义,并根据产业变革及技术发展每年补充更新有关内容。(3分) 2.其他实战化、项目化、模块化课程应有自编讲义、教学视频、教学软件和教学用具等。(3分) |
3.5实习实训建设 (8分) | 实习实训 (6分) | 1.教学计划中安排实习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年,企业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1分) 2.实践环节60%以上的课程在校内外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开展。(3分) 3.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三性”实验课程占比不低于80%。(2分) |
毕业设计(论文)(2分) |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面向企业实践的比例不少于80%。(1分) 2.双导师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不少于70%。(1分) |
3.6双创建设(9分) | 学科竞赛成果(3分) | 组织专业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省级一等奖计0.5分/项,国家级三等奖计1分/项,国家级二等奖计1.5分/项,国家级一等奖计2分/项,满分3分) |
学生发布论文、专利 (3分) | 1.专业学生以学校名义发表的论文、专利等。(1项计0.5分,满分3分) 2.专业学生考取专业相关高水平证书。(1项计0.5 分,最高3分) |
学生创业成效(3分) | 学生创业成功,孵化并创办企业。(创办一家企业得1.5分,满分3分) |
3.7毕业生就业(8分) | 就业情况及质量(8分) | 产业学院毕业生初次和最终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同类专业当年毕业生的平均水平三个百分点。(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分,最高8分) |
4.产教融合平台(9分) | 4.1产教融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 (9分) | 校企联合共建教学基地 (9分) | 1.每个学院应至少有3个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实践平台,包括校企联合共建的培训中心、创新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有协议、有挂牌、有能够持续接纳学生等佐证材料(6分) 2.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校级每个1分,省级每个2分,最高3分) |
5.科学研究(7分) | 5.1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与社会服务(7分) |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分) | 1.每年服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本区域企业不少于3家,有合同作为佐证材料;联合企业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参与单位申报市级科研平台。(3分) 2.通过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方式获得横向科研经费:理工类每年到账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年到账经费不少于50万元。(4分) |
第二部分:成果特色考核指标(30分) |
特色类型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成果认可度(20分) | 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所获示范成果(本项最高计10分) | 1.依托产业学院建设成果获批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或被市厅级以上媒体宣传采用或产生数字化赋能现代产业学院成果案例。(取得一项按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计分,学会或协会的同类成果按低一级别计分) 2.依托产业学院开展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并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相应科技创新成果;或将研究成果及时反哺教学,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按2分/项计) |
现代产业学院所获教育教学成果(本项最高计10分) | 1.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省级三等奖计1分/项,省级二等奖计2分/项,省级一等奖计3分/项,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计5分/项,满分5分) 2.获国家级、省级学会及协会的产学研成果奖。(国家级1项计1分,省级1项计0.5分,最高3分) 3.有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及成果。(国家级1项计3分,省级1项计1分,最高3分) 4.完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结题工作。(1项计1分,最高3分) 5.有省级以上一流课程和优秀教材(校企联合开发)等。(1项计1分,最高3分) 6.产业学院依托建设的专业点获国家级、省级称号,通过专业认证等。(国家级1项计3分,省级1项计1分,最高3分) |
社会贡献度(10分) |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10分) | 1.助力企业成长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3分) 2.扎实对接行业企业,与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完成产业学院进企服务。(3分) 3.高质量就业,就业单位及学生满意度高,有典型案例作为佐证材料。(一个典型案例得1分,最高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