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5〕50号
各院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2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1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增专业、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撤销专业等工作,请按文件要求完成下述工作:
1. 申报2025年度拟新增专业:外语系“跨境电子商务”与经济管理系“养老服务管理”2个专业。
2. 各院系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3. 2025年度拟撤销专业:化学化工系“应用化学”专业。
4. 预申报2026年度拟新增专业:须执行预申报制度,于2025年进行预申报。
以上4类,均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并于7月20日前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导出纸质版一份报回教务部,待学校组织审议后进行正式上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李子潇。
附件:
一、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20号)
二、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5〕19号)
教务部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