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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西安交通大学支持吕梁学院本科交流生培养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25〕32号

各相关院系: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与西安交通大学友好协商,在2022年、20232024年成功实施《西安交通大学支持吕梁学院本科交流生培养协议》基础上,2025年将继续实施。20252026学年,在物理学等七个专业三年级学生中选拔21名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到西安交通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具体办法见《吕梁学院拔尖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院政[2022]33号)。现将有关报名及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选拔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院系组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院系主任作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宝琦任组长。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联合培养工作的统筹协调、联络、实施和考核评价等,教务部部长温广明任办公室主任。

二、推荐专业及推荐名额

推荐专业: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化学。

推荐名额:全校21名。每个专业各推荐3名,从2023级四年制本科专业中择优选拔。

三、推荐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校系选拔办法规定基本条件、愿意参加联合培养学习的2023级学生,请于202561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2.院系考核。相关院系根据选拔条件,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学习能力、发展潜力等各方面情况,615日前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系公示不少于3天。

3.学校审核。教务部对各院系报送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公示(公示3天)并报学校拔尖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620日前将选拔通过学生的情况报送西安交通大学,并协商下一步工作事宜,同时对选拔交流的学生明确学习任务和纪律要求。

四、其他

1.各相关院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为组长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组及选拔方案6月10日前报教务部110办公室

2.认真做好本次推荐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方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3.希望全校各院系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工作,共同探索和推进符合我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新方案。



教务处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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