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5〕25号
各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晋高教函〔2025〕9号)的文件规定,为严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质量,现决定开展吕梁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约定的相关任务;项目创新点与特色;项目取得成果与应用情况;省级及国家级项目配套经费支出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二)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①《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②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①《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②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所交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由立项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填写。结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一式三份【软著、专利、竞赛成果提供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
2、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将结题报告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档案袋底部注明项目主持人院系、姓名+2024+国家级/省级/校级。
3、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院系统计好本系部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院系审核后统一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接收地址:教务部综B-1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wc@llu.edu.cn.。
四、结题验收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题答辩验收。答辩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答辩人为各项目团队成员,每支团队选出一到两名同学进行答辩。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学校将冻结项目经费,并进行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两年内不得申报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2、吕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