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4]23号
各院系、各项目负责人: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校教学改革项目执行情况,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的规定,决定对我校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其它达到结题要求的教改项目。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验收内容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教学改革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措施;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表现;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应用情况;省级项目配套经费支出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二)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省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②项目相关支撑材料;③项目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否则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②项目相关支撑材料。
2022年校级项目后被确定为省级的,只报送省级结题相关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所交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左侧装订;
2、“结题报告”中第二部分“教学改革项目工作总结”应对教改项目的开展过程、组织管理、研究内容、方法、措施,研究成果、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应用情况做详细工作总结,过于简略会影响项目验收通过。
3、“结题报告”一式二份,结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研究成果)提交复印件,汇总装订,一式一份【教材、专著提供复印件(封面、目录、出版说明、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复印件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
4、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将结题报告封面和袋内材料清单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档案袋底部标注项目主持人院系、姓名+2024+省级/校级。
5、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纸袋材料清单上的编号、名称完全一致。
三、材料提交
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18:00前,接收人:温秋彦(弘博楼B209),电子版(含附件4)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jwc@llu.edu.cn。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项的教师不得再次申请。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学校将冻结其研究经费,并进行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
附件(请到教务部网页下载):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2、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吕梁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延缓结项手续申请表
4、吕梁学院xx院系2024年教改结题验收一览表
教务部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