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吕高教升本函【2009】3号
各教学系(部):
请各教学系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各系部接通知后一天内将本系部此项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本通知联系人),并按时将材料交回教务处。
本部分属于评估指标
7.教学效果
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7.1.2近三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成绩、证书复印件以及校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情况
一、各系(部)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2007-2008、2008-2009分学年度的学生参加社会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成绩、通过率统计表、证书复印件等(证书复印件系部留存备查)。
2、提供2006-2007、2007-2008、2008-2009分年度学生参加各类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一览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后附相关表格2个。请各系(部)认真填写,不要遗漏,并按原顺序交回。
三、填表说明
1、考试状况统计表中的“发证部门”一栏填写证书签章部门。
2、各类技能大赛获奖情况一览表中,“获奖时间”一栏填写证书签发时间;“获奖项目”一栏填写获奖证书上的项目内容;“获奖级别”一栏填写校级或者国家级、省市级等; “颁奖单位”一栏填写证书签章单位。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系(部)按要求认真填写和整理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材料进行逐项核对,确定准确无误后,将打印版加盖系章交教务处一份,同时将电子版交回。
五、各系(部)材料报送时间:8月12日上午8:00-12:00
联系人:朱俊芗 张雷 联系电话:15834385184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