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等四个教研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编辑:   点击:[] 次

院教函〔202320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

教研室是学校按照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由相关教师组成的教学和科研的基层组织,在学校教学工作中担负着组织教学、青年教师培养、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等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我校组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等四个教研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组建的教研室名称及负责部门

本次拟组建的教研室有四个: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招就处负责组建);

《劳动教育》教研室(学生处负责组建);

《美育》教研室(艺术系负责组建);

《大学生安全教育》教研室(保卫处负责组建)。

二、各部门工作任务

1.组建教研室,确定教研室教师人选;

2.向学校推荐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超过15人的教研室可根据需要增设副主任一名);

3.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4.教研室工作由各负责部门主导,教务处负责对教研室整体工作情况的指导和督导。

三、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3.有三年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能力,能组织本教研室成员较好的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4.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应具备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三项条件之一。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教研室副主任任职条件可参照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适当降低。

四、教研室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全面负责本教研室工作。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实施,包括:审核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好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程教师的试讲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实验、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审批考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抽查考卷,掌握评分情况;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下达的任务,组织有关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等编写工作。

3.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开展观摩教学、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负责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通过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更新教学内容、创编优质教材、关注学科前沿等,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4.负责本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进修计划,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对教研室全体成员进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教师,提出调整意见;对本教研室教师职务的聘任提出推荐意见。

五、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上述要求,经认真考虑研究后推荐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人选,填写相关附件,于2023527日(周六)前交回教务处综B112办公室(纸质、电子各1份),接收人:李子潇,电子版发jwc@llu.edu.cn


附件:吕梁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512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吕梁学院弘博楼B座1楼

联系方式:0358-3389169(综合咨询)  

邮政编码:033001

电子邮箱:jwc@llu.edu.cn

资源推荐
推荐链接
官方媒体
  • 教务部网站
  • 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