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0] 8号
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从事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多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吕梁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及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吕院党字[2018]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2019年1月1日(含)—2019年12月31日(含)期间所取得(以支撑材料上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成果。
2.各类教学研究成果须为我校拥有知识产权或荣誉,“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人员(含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为主要完成人的教研成果(本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访学期间取得的教研业绩,第一署名单位可以是就读学校,但第二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
3.教学研究成果类别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教学研究著作、论文、教学比赛(专业竞赛)获奖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发等。
二、奖励办法
申报奖励的各类教学研究成果按《吕梁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及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吕院党字[2018]28号)中的规定进行量化计分和奖励绩效发放。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填写“吕梁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个人申请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所在部门统计、初审、汇总——教务处审核——校园网公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下发。
四、《吕梁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个人申请表》填表说明
1.关于“获奖教研成果”:
⑴成果名称、全部获奖人、授奖单位、证书编号请依据证书如实、规范填写;获奖人姓名间以“,”隔开;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⑵获奖成果类别填写“教学成果奖、讲课比赛、慕课评比、课件比赛、技能竞赛、教案评比和专业竞赛获奖”等;授奖时间填写至月。
2.关于“教材或教研著作”:
⑴全部作者一栏填写完整全部作者,作者间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⑵编著形式选填 “著、编著、译著、主编、参编”等;
⑶著作类别选填“专著、译著、合著”等;
⑷若属系列专著丛书,请在备注栏注明隶属系列名称;
⑸“基金项目”请填写教材(著作)受项目自主的名称及项目编号。
3.关于“教研论文”:
⑴本表格仅登记申报范围内2019年度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已录用但尚未刊出或校稿、样稿、预印本状态论文请勿登记。
⑵全部作者一栏填写完整全部作者,按刊物发表的顺序填写,作者间请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通讯联系人请以*标注。
⑶外文论文的中国作者姓名请一律翻译为中文姓名。论文题目中有上、下标要求的请标注;论文题目内容请完整填报,不可省略。
⑷刊物名称请完整填写,外文刊名请勿缩写,刊名后有分册(辑)者请添注完整。年、卷、期、起止页请规范著录(如表所示)。
⑸收录情况请分级选填“SCI、SSCI、A&HCI、EI、SCIE、CSSCI/核心、CSSCI、核心、一般CN、国外出版外文刊、国内出版外文刊、报纸、论文集”等。
⑹“CN刊号或ISSN号”栏:中文期刊填写CN刊号,国外期刊填写ISSN号。
⑺“基金项目”请填写论文受项目资助的名称及项目编号。
4.关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⑴本表格仅填写2019年度立项的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⑵课题组成员、项目名称请对照立项文件填写,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据立项文件排序;学生及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⑶立项时间、结项时间填写至月;批准经费依据下达经费如实填写。
5.关于“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⑴本表格仅填写2019年度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以及教师能力提升等。
⑵项目组成员、项目名称请对照立项文件填写,项目组成员排序依据立项文件排序;学生及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⑶立项时间、结项时间填写至月;批准经费依据下达经费如实填写。
五、佐证材料要求错误!链接无效。1.教学成果奖:提供奖励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1份;
2.教学比赛获奖:提供奖励证书原件的PDF扫描件1份;
3.教材(教研著作):提供原件的封面、前言(出版说明)、目录和撰写章节首页的PDF扫描件各1份,如没有标明年份的,请在封面上标明年份;网页检索证明(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规划教材页面检索打印件)PDF扫描件各1份:有关部委批准立项规划教材需提供国家部委教育部门下达的组织编写教材文件PDF扫描件。再版教材(著作)需同时提交初版著作原件PDF扫描件;
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立项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正式批文PDF扫描件1份;
5.教研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署名页)、论文尾页PDF扫描件,所提供材料必须能够反映出论文作者单位及论文来源信息。
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的SCI、EI源期刊论文需提供通过该数据库的每篇论文检索PDF扫描件。
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通过中国期刊网、维普等权威数据库的论文检索页。近期发表尚未被相关数据库收录者,需提供期刊网站检索页或其他支撑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因疫情影响,本次材料只收电子版,每项成果佐证材料一律提交扫描件,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Excel电子文档,不需扫描;
2.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扫描件按类别分类建立文件夹,首页必须为目录,目录内容顺序与申请表填写成果顺序一致。
3.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联系人于晶晶。接收邮箱:359873621@qq.com,邮件主题的格式为:系(部)名称+2019年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逾期不予接收。
七、相关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双肩挑教师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系部报送),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吕梁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及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申报成果的审查和认定工作,不要报送奖励范围之外的成果,同时注意避免重报、漏报,杜绝弄虚作假。
2.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申报;各部门派专人负责填写本部门《吕梁学院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并依据文件对每个项目及参与者进行量化评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每项成果一行,不要进行合并单元格等操作。
特别申明:个人不申报或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此项奖励申报。对漏报、少报的,学校将不再补发。
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1、吕梁学院教学研究成果奖励个人申请表
2、吕梁学院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
3、吕梁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及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吕院党字[2018]28号之附件2)
教务处
2020年3月13日
吕梁学院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学科竞赛
工作量计算及奖励绩效发放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规范我校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提高广大教师投身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指导学科竞赛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是指我校在职教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取得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指导学科竞赛成果量化考核的绩效。
第二章 工作量计分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计分的范围为我校拥有知识产权或荣誉,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人员(含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教研成果及指导学科竞赛获奖,包括科研奖励、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授权专利、科研项目、调研报告和科技成果转化、艺术作品、体育竞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材、教学研究著作、论文、教学成果获奖、教学比赛(专业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以及教师指导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奖及创新创业项目等。
第四条 除顶级期刊Nature、Science、CELL论文,国家科学技术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外,所有的科研、教研工作量业绩原则上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吕梁学院,但本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博士、进行博士后研究、访学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第一署名单位可以是就读学校,但第二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
第三章 工作量计分原则与办法
第五条 科研、教研项目
1.科研、教研项目以下达的经费金额计算分值,横向项目以进账经费金额计算分值。
2.人文社科类项目按计分标准的2倍核算,非定向支持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项目按计分标准减半核算。
第六条 论文
1.在同刊同期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计1篇;同一次学术会议的多篇论文(含被SCI、EI、ISTP、ISSHP收录的会议论文),限计1篇。
2.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或收录的论文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成果奖,我校为第二作者单位,我校教师署名为第二作者,按相应级别分值标准的1/3计分;我校教师署名为第三作者,按相应级别分值标准的1/10计分;我校教师署名第四及以后作者,按相应级别分值标准的1/30计分;其他署名名次的,不予计分。
第七条 著作、教材
1.专著、合著、编著、译著等学术著作必须能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或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规划教材页面检索到。有关部委批准立项规划教材需提供国家部委教育部门下达的组织编写教材文件。
2.著作中须显示作者单位为吕梁学院。
3.由多人合作完成的专著,按以下比例计算分值:两人专著,按6.5:3.5分配;三人专著,按6:3:1分配,其他人不计分。
4.编著、教材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先分配担任主编、副主编、参与职务分值,按项目分值的50%、30%、20%的比例划分;再按参与人在项目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参编对应分值除以对应职务人数,即为该参与人的得分。具体核算办法见附件3。
第八条 科研、教研奖励
1.科研、教研奖励是指科研成果获国家、教育部、省政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奖,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的讲课比赛、慕课评比、课件比赛、技能竞赛、教案评比和专业竞赛获奖。省教育厅组织的教材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奖比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降档计分。
2.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奖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3.由多人合作获得的奖励成果,依照从前到后的顺序,按以下比例计算分值:两人成果,按7:3分配;三人成果,按6:3:1分配;四人成果,按5:2.5:1.5:1分配;五人成果,按4.5:2.5:1.5:1:0.5分配;五人以上的,除前五人外,其他人不计分。
第九条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1.仅限吕梁学院为独立或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专利或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2.仅为第一发明人或登记人计分。
第十条 科研成果转化
1.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并给学校带来直接经济收入(不含科研项目经费)。
2.需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书或转让合同和学校财务处出具的进账经费证明。
第十一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以解决当前形势下高等教育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为目的的各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
第十二条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以及教师能力提升等。
第十三条 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指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公认的级别较高的主要学科和技能竞赛,包括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外研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以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大赛。
第十四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教育部、教育厅下达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第四章 工作量的计算、申报和绩效发放
第十五条 工作量按1000元/分标准计算绩效。
第十六条 工作量每年3月15日前由全校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初审、汇总,分别报送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和团委审核,同时报送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和论文检索页各1份。上一年的科研成果如未能出版不便统计的,需提前向申报部门书面说明,可以计入下一年度。对漏报、少报的,学校将不再补发。获得绩效奖励而因违反学术道德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将所获绩效奖励金额全额追缴。
第十七条 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团委汇总、审核并根据科研绩效计算暂行办法核算后,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吕梁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试行)》(院政字[2011]150号)和《吕梁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院政字[2011]149号)自行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技产业处、教务处、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科研、教研及指导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2)国家级出版社
(3)著作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4)教研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认定办法
附件(1) :
科研、教研及指导学科竞赛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成果
类别
|
成 果 级 别
|
工作量
分值
|
备 注
|
获奖
科研
教研
成果
(项)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600/300/200
|
国家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0/100/70
|
教育部科技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00/70/40
|
省级科技奖、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70/40/20
|
省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奖、省软科学奖
|
60/30/15
|
省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12/10
|
教学比赛获奖(项)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30/15/8
|
|
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8/4/2
|
科研
论文
(篇)
|
Nature、Science、CELL
|
200
|
国家级核心期刊参照“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关于高等学校晋升职称国家级学术期刊认定的意见”,美术作品不少于期刊1/2页版面。
|
SCI
|
一区
|
90
|
二区
|
60
|
三区
|
20
|
四区
|
15
|
EI
|
15
|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国家级核心期刊
|
10
|
CSSCI源刊(南京大学非扩展版),CSCD,A&H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人大复印资料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5
|
教研
论文(篇)
|
权威期刊
|
10
|
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认定办法详见附件4
|
核心期刊一类/二类
|
5/4
|
学术、教研著作(部)
|
专著
|
国家级出版社
|
12
|
国家级出版社见附件2;著作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见附件3 。
|
省级出版社
|
8
|
编著、译著、规划教材
|
国家级出版社
|
8
|
省级出版社
|
5
|
授权专利(项)
|
发明专利
|
10
|
|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
4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科研、教研和质量工程项目(万元)
|
国家级
|
1.2
|
|
省级
|
0.8
|
市级
|
0.6
|
横向项目
|
0.5
|
报告(项)
|
省部级采用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
|
6
|
|
成果转化(万元)
|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的转化
|
0.5
|
|
艺术作品(件)
|
美术类
|
文化部、中国美协等联合主办的5年一次全国美展获金奖、银奖、铜奖及入选
|
30/20/10/5
|
|
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展获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
20/15/10/5
|
在国家级(中国美协主办)、 省级(省美协主办)美术馆、博物馆举办个人艺术作品展获金奖、银奖和铜奖
|
6/3
|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美协等主办的5年一次美展获金奖、银奖和铜奖
|
15/10/5
|
音乐
舞蹈类
|
中宣部、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比赛金奖/银奖/铜奖
|
15/10/5
|
中国音协及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音协等联合举办的大型综合专业比赛、作品评奖金奖/银奖/铜奖
|
6/3/1.5
|
省级以上文化管理部门、音协举办的独唱、独奏、作品音乐会(场)
|
5
|
|
国家级、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部)
|
8/5
|
|
体育类(项)
|
全国运动会比赛团体项目前6名获奖
|
30/15/10/8/5/3
|
1、团体项目奖必须列明所有团员的项目及所在该项目内的排名。
2、教师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获奖,按所获奖等级分值的二分之一原则上只为一名教练计分。
|
全国运动会比赛个人项目前8名获奖
|
15/12/10/8/6/4/2/1
|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团体项目前6名获奖
|
25/13/9/6/3/2
|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8名获奖
|
13/11/7/5/4/3/2/1
|
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第一、二、三类项目正式竞赛中团体项目前3名获奖
|
13/11/9
|
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第一、二、三类项目正式竞赛中个人项目前6名获奖
|
6/5/4/3/2/1
|
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中团体项目前3名获奖
|
8/4/2
|
山西省全民运动会、省外高校协作区比赛中个人项目前3名获奖
|
4/2/1
|
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中团体项目前2名获奖
|
5/3
|
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中个人项目前2名获奖
|
5/3
|
指导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3/2.5/2
|
前两、三名分值比例为7:3、6:3:1,以后位次不计分。
|
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1/0.5
|
指导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
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
|
3/2/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国家级出版社目录(35家)
一、 综合类(8)
1、人民出版社 2、商务印书馆 3、三联书店 4、中华书局 5、北京大学出版社 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复旦大学出版社 8、 上海人民出版社
二、法学类(2)
1、法律出版社 2、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三、经济学类 (4)
1、中国经济出版社 2、中国金融出版社 3、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经济科学出版社
四、政治学、社会学类 (5)
1、中央编译出版社 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新华出版社 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五、文学类 (3)
1、人民文学出版社 2、外国文学出版社 3、上海译文出版社
六、教育类(4)
1、高等教育出版社 2、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4、辽宁教育出版社
七、艺术类(3)
1、人民音乐出版社 2、人民美术出版社 3、中国戏剧出版社
八、计算机类 (3)
1、科学出版社 2、电子工业出版社 3、清华大学出版社
九、外语类(2)
1、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上海外语教学出版社
十、管理学(1)
经济管理出版社
附件(3):
著作、教材工作量计算办法
任务
|
计算办法
|
独立
|
计算标准×1
|
非独立
|
计算标准×
|
副主编
|
计算标准×
×
|
参与
|
1、计算标准×
×
|
2、对于确认困难的,按编写章节进行计算
|
附件(4) :
教研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认定办法
教学研究论文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而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分为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和其他期刊三类。
1. 权威期刊主要指《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中国大学教学》等,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论文、且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文章。
2. 核心期刊包括一类核心和二类核心期刊
(1)一类核心期刊
一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CASS)(中国社会科学院)为准;
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学术研究类文章,全文复印)、《新华文摘》转摘1/2以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以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论文、且字数在2000字以下)、《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上文章按一类核心期刊认定;
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2000字以上论文,视同核心期刊一类。
在国外学术机构、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其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收录的学术论文,视同核心期刊一类。
(2)二类核心期刊
二类核心期刊的核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所列入的期刊、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扩展区期刊目录为准。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1/2以下文章(不含学术卡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南京大学)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二类核心期刊认定。
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2000字以下且1000字以上论文,视同核心期刊二类。
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但未录入交流论文集的论文视同核心期刊二类。
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并被其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收录的学术论文,视同核心期刊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