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2007级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
通 知
各教学系(部)
现将《关于制(修)订2007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规范与管理规定(试行)》、《课程编号规则》、《教学计划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本次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各教学系(部)要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本次印发的各项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课程教学大纲。
2、本次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主要是针对专科教育制定的,本科教育的教学计划以太原师范学院的教学计划为基础进行制(修)定。
3、请按照《关于制(修)订2007级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制(修)订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并于8月16日前将制(修)订的2007级教学计划电子版和打印版(一份)交回教务处。同时递交专科2006级、2005级;本科2006级、2005级、2004级的执行教学计划(包括电子版和打印版),其课程编码和格式参照2007级教学计划的要求执行。
4、各课程教学大纲请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规范与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编写。教学大纲分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还包括各课程简介。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需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本次教学大纲的编写还包括公共选修课(全校任选课)。请务于8月28日以前将按专业分类的课程教学大纲交回教务处。专科2005级、2006;本科2006、2005、2004级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如与2007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教学要求相同,可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如课程名称相同,教学要求不同,则需要补充编写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
5、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或有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6、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模板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教务处
2007-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