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6〕2号
各院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2.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第一、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获奖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
3.此前已参评但未入选“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公示名单的教材,本次仍可申报。
以下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价值引领。落实教材建设国家事权,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推动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
2.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使用评价好,有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3.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科学关、学术关,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4.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素质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鼓励在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方面具有创新性突破的教材、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冷门绝学教材以及在某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教材参与申报。
5.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符合大众审美习惯,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6.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推荐要求
1.推荐教材必须严格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各项推荐条件。
2.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3.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4.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5.推荐教材须由第一主编所在院系(教学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推荐材料报送
各院系须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推荐教材及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部。
(一)电子版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
2.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高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3.数字教材或附带数字资源的纸质教材,须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在附件3中明确填写可查看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登录账号及密码。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纸质版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须按照申报书要求包含所有作者政治审查意见、图书编校质量自查结果记录表、专家审查意见表、教材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版权信息及CIP数据等。
2.纸质教材样书,一式三份(需为最新版次、印次)。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高校推荐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纸质版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教务部(弘瞻楼208)。
联系人:李伟(弘瞻楼208)
联系电话:18735534676 邮箱:20241104@l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