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5〕71号
各院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5〕7号)《吕梁学院关于公布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院政〔2025〕176号),学校拟对2025年立项的吕梁学院校、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下达建设经费并进行任务书填写,立项名单、项目编号、经费标准见附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2),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附件4),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研究成果明确。预期研究成果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及《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中的结题要求。省级教学改革一般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时间均为2025年9月。
二、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经费报销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任务书审批后,教务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各留存1份。根据省厅要求,省级一般性项目立项建设一年后,项目主持人须向教务部提交《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其内容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本院系任务书的把关审核,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政〔2019〕37号,见教务部网站“规章制度”栏目),遵照该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对本院系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及指导。
三、2025年立项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省级一般性项目1万元/项,校级指令性项目5000元/项,教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支出,如资料费、印刷费、出版费、办公费、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和调研费等,上述各名称具体界定详见《吕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政〔2024〕120号)。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劳务费、办公用品费总计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经费报销及审批程序按照财务部、教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 项目经费一次性下拨,各项目产生的经费依据教务部及财务报账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2. 经费报销事项由项目负责人在教务部集中办理,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教务部项目报销说明(见附件5、附件6),按照申报书以及任务书中所列的经费预算如实报销。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2.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以院系为单位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底部写院系名称)及电子版以院系为单位集中提交,第1-2项(见附件2、4)提交至弘瞻楼教务部203室,接收人:孙晋,邮箱:330687039@qq.com。
提交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附件:(可在教务部网页下载)
1. 吕梁学院2025年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3. 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进展报告
4. 吕梁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任务书
5. 教务部项目报销说明
6. 教研类项目报销填报数据模板
教务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