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5〕8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吕梁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要求,现就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质量监控
(一)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各院系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结合本院系学科和专业情况,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各环节的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稳步提高。
(二)明确工作职责,注重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建立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之间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度,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把好过程关、诚信关、质量关、指导关。
二、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继续启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毕设系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可以实现在线论文选题、选题分析、课题审核、论文指导、过程监控、论文查重、答辩安排、在线评阅评分等管理功能。系统具体管理工作由各院系角色包括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指导教师和学生等合作完成。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
(一)选题、开题及下达任务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5日)
各教学院系组织师生选题、开题并下达任务书,并且将论文(设计)题目、开题报告、任务书等信息录入毕设系统,并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开题及下达任务书。需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应紧密结合社会生产实践,各专业应有5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二)中期检查(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
各教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可通过毕设系统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沟通,并对中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沟通解决方案。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须督促学生及时修改,尽快赶上研究进度。
(三)撰写与检测(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
完成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论文(设计)写作,进行论文(设计)的修改完善,形成初稿并完成查重工作。论文查重不合格的学生要整改通过后方可答辩。
(四)答辩及成绩评定(截止时间2025年6月2日)
进行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评优等工作。答辩前学生需填报答辩申请暨资格审查表,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答辩。
(五)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
各教学院系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前3%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论文(设计)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统一汇编成册。
(六)总结(截止时间2025年6月22日)
各教学院系对本学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报送教务部,按要求完成所有材料的录入系统、装订、归档工作,具体材料装订、归档要求根据系统使用情况另行通知。
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论文、设计、文档等相关材料应全部留存。
四、其他要求
(一)各院系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规定,各阶段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只允许提前,不允许推后。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教务部汇报。
(二)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数量不超过8个,毕业设计数量不超过10个,请各院系严格执行,不得超标指导。
(三)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AIGC检测工作。查重结果以“维普”检测报告为准,合格标准要求全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20%(含20%),评选优秀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不得超过15%(含15%)。AIGC检测结果以“维普”检测报告为准,AIGC检测结果不得高于40%(含40%),评选优秀论文AIGC检测结果不得超过30%(含30%)。
(五)毕设系统(见教务部网首页),在去年使用的基础上进行了逐步的完善,各院系应派专人负责管理系统,指导师生使用毕设系统,解决相关问题。
(六)如有其他变动,教务部将及时通知各院(系)。
教务部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