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4〕75号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吕梁学院岗位绩效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字〔2024〕47号)、《吕梁学院基于OBE理念课堂教学改革评价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院政〔2024〕160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及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的核算工作。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等。
一、教学工作量核算依据
本次教学工作量分学期计算,依据《吕梁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党字〔2024〕45号)文件规定办法,每学期按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激励及其它教学工作量三部分核算。部分内容有调整的,下述给出说明。
1.理论教学工作量不计算助课情况;
2.实践教学工作量分实验、实习见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部分。
二、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及要求
1.教学工作量核算范围:2023-2024学年第2学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2.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工作量由课程管理院系核算;全校通识选修课由申报开设课程的业务管理院系核算。
3.核算要求
本学年开设的课程,按已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际教学时数进行核算,最多不能超过计划学时数。本年度安排在周六日上课的课程权重系数(K)按正常上课对待。
注意:核算工作量时,工作量个数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金额全部整数制(细化到每位教师)。
4.课堂教学改革工作量核算。核算依据《吕梁学院基于OBE理念课堂教学改革评价绩效考核指导方案(试行)》(院政〔2024〕160号)文件精神执行,各院系制定实施细则,并按照高、中、初级职称进行排序并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工作量核算。
5.省级一流课程工作量核算。必须是一流课程团队人员且是省教育厅公布文件上人员讲授该一流课程,按《吕梁学院岗位绩效实施方案(试行)》(院党字〔2024〕47号)核算;核算后工作量增量可由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团队内进行二次分配。
特别提示:各院系在报送教务部前,应将每位教师教学工作量在本院系范围内核实。本年度工作量计算由代课教师手工计算,院系把关。院系公示报送后对因教师本人及院系原因造成的漏报、少报工作量将不再补加,望各院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如实填写,院系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工作量计算情况说明并在院系官网公示三天,院系领导签名并加盖党总支章和院系公章。
6.各院系教学工作量经教务部核定完成后,再行填写《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2)和《20XX-20XX学年第X学期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3)。
7.在核算教学工作量过程中如有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另附页说明。
8.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量按照《吕梁学院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文件精神,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8个、5个工作量奖励。
三、交送材料时间和内容
1.2025年1月6日交送材料
⑴吕梁学院教师理论课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⑵吕梁学院教师实验课程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⑶吕梁学院教师实习见习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附本年度各院系实习见习具体安排,集中实习必须提供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名单及详细实习时间,各专业实习见习工作量核算过程。)
⑷吕梁学院教师课程设计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⑸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⑹吕梁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汇总表(院系打印)
(附每个实验员的实验课程名称、学时数、班级、学生人数及辅导和准备工作量核算过程等信息)
⑺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1)
2.2025年1月10日交送材料
(1)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2)
(2)20XX-20XX学年第X学期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汇总表(附件3)
(3)院系打印的总汇总表
(4)XX院系2024年工作量汇总表(附件4)
(5)吕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表(院系打印,教师签名确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教学工作量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装入档案袋中)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部弘博楼B(综B)112,2025年1月6日第一批材料接收人:李子潇,邮箱:jwc@llu.edu.cn;2025年1月10日报送材料接收人:李子潇,邮箱:jwc@llu.edu.cn。
附件(在教务部网站下载):
1.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2.20XX-20XX学年第X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3.20XX-20XX学年第X学期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4.XX院系2024年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