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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4 编辑:李辉   点击:[] 次

院教函[2024]37号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营造有利于个人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开展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2023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

2.2022级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就读的学生,申请留级转专业的学生。

二、工作原则及条件

转专业工作按照《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政202429号)(附件1)进行。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

2.由下一录取批次专业转入上一录取批次专业的(以当年山西省普通高考招生报考指南录取专业批次为准,我校2023年2A批次录取的专业有会计学、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冶金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采矿工程(煤层气)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前教育、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绘画、艺术与科技、音乐学共25个专业,其余专业为2B批次);

3.申请转入不同招生科类专业的(普通高考招生中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等不同科类之间不能互转);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未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

5.正在学籍异动的(休学、转学、退学及开除学籍等);

6.有考试作弊等违纪记录的或大学第一学年挂科超过2门的;

7.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8.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二)转专业学生应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专长,品行端正,学习认真,且健康状况符合国家《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对本专业招生的体检要求。另外,转入后对已开设的本专业必修课程需进行补修,具体依照《吕梁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院政2019145号)(附件2)文件要求执行。

(三)根据《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政202429号)中关于应征入伍退役军人的政策,转专业考核过程中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工作流程

1.专业信息。6月24日教务部公布2023级普通高考本科生各专业基本信息,包括专业人数、允许转出人数、允许转入人数、报考科类、学制以及各专业对转入学生的条件要求等,详见《吕梁学院2023级普通高考本科生转专业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

2.学生申请。7月20日~7月25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每位学生可以申请转一个专业,另外可再提供一个备选专业。申请表电子版交学生所在院系专项工作负责人,院系打印后加盖公章。

3.资格审核。7月26日~7月28日,各院系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等条件,对本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按照《办法》(院政202429号)中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每个专业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允许转出人数。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要求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三份)、相关材料以及《吕梁学院XXX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信息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部111办公室,接收人:高鹏伟,电子版发邮箱jwc@llu.edu.cn。

4.资格确认。7月29日~8月3日,教务部复审并报请分管领导审定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移交给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5.院系考核。8月3日~8月10日,(1)转入院系需在8月3日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考核方案并向教务部报备,考核方案应科学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全面客观公正地给予申请学生评价,评价中需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务部将审查、汇总各院系报送的考核方案,面向全校公示发布。(2)各院系成立考核小组,8月10日前,根据学校核准发布的考核方案和拟转入计划数,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名单,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将初选结果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教务部111办公室,接收人:高鹏伟,电子版发邮箱jwc@llu.edu.cn。

6.校内公示。8月11日~8月21日,教务部对各院系报送的初选名单初审后,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结果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

7.学籍异动。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报请教育厅批复后,教务部向院系发放转出学生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并且负责学生重新编班工作,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转出和转入院系需要协调做好成绩认定、学籍注册等相关工作,联系人:赵亮。

四、说明

1.《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中“招生科类”以2023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有关规定为准。

2.《办法》中“课程成绩”指教务系统里学生成绩档案表中第一学年所有以百分制记分的课程成绩,以等级记分制的课程不列入计算范围。

3.《办法》以及本通知“工作流程”附件7第3项中“相关材料”,指该学生该专业的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表、疾病诊断书、获奖证书、应征入伍退役证等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支撑材料各院系务必认真审核并加盖院系公章,其中课程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表及材料复印件需院系负责人加注“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

五、说明

1.转专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主动接受师生监督,学校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确保做到条件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2.各院系必须有专人负责转专业事宜。

3.教务部联系人:   赵     18603585098  

  高鹏伟  15702901755


附件1:《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政[2024]29号)

附件2: 《吕梁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院政[2019]145号)

附件3:《吕梁学院2023级普通高考本科生转专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附件4:《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5:《吕梁学院XXX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信息汇总表》

附件6:《吕梁学院XXX系受理转专业申请初审结果汇总表》

附件7:《2024年吕梁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



教务部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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