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函[2024]15号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提高广大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吕院党字[2018]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 2023年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大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所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情况;教师指导学生参加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立项情况。
二、 奖励办法
申报 2023年度奖励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成果按吕院党字[2018]号中的规定进行量化计分和评价。
指导学科竞赛及大创项目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成果 类别 | 成 果 级 别 | 工作量 分值 | 备 注 |
指导学生学科专业技能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3/2.5/2 | 前两、三名分值比例为7:3、6:3:1,以后位次不计分。 |
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1.5/1/0.5 |
指导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 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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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报要求
1.统计的学科专业技能竞赛项目须是《吕梁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1)中所列项目或省教育厅组织、认定的其他赛事。各教学院系要负责统计获奖证书,并对量化分值和奖励金额进行审核。
2.教师申报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需填写《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 。
四、 材料报送要求
1.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师指导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成果统计表》(附件2)、《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教师指导学生各类竞赛奖励金额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2.申报教师指导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同统计表一并报送,证书扫描件按《教师指导各类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成果统计表》中序号顺序排列整理;
3.所有材料并于2024年3月28日18:00前报送教务部,联系人:高鹏伟。报送地址:弘博楼B座111。接收邮箱:jwc@llu.edu.cn,邮件主题的格式为:院系名称+2023年大创及竞赛绩效评价申报。逾期不予接收。
特别申明:个人不申报或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此项奖励申报。对漏报、少报的,学校将不再补充评价。
附件:
1. 《吕梁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表》
2. 《教师指导学科专业技能竞赛成果统计表》
3. 《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
4. 《教师指导学生各类竞赛奖励一览表》
教务部
2024年3月20日